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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基因的我小说介绍
超基因的我_基因超维

超基因的我

征仙

小说主角: 翟仁 帕克 奥斯本 格温 彼得 哈利 康纳斯 弗莱士 彼得帕克

相关标签: 队长 强化 蜘蛛 大战 全球 世界 小说 毒液 变成 肉体

最后更新:2023/4/27 16:58:54

最新章节:超基因的我最新章节 第四十三章 轰动全世界! 2023-04-27

小说简介:没有任何的征兆,地球所在的宇宙所有的生物被拉进了三位多元时空最强文明所创造的超维空间之中,这里,奇迹真实存在。毒液与黑光,谁更强?A哥与j叔到底有何秘密?基因与肉体的终极进化!全宇宙都穿越了,翟仁也不例外,但是为什么我变成了一个博士?我只是一个大二狗啊!!!无限的世界里,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内容摘要:滋滋,超维空间正在尝试对接,滋滋,对接完毕,正在选定传送对象,当前对象:当前宇宙所有具备自主探索能力的生物,目标已锁定完毕,传送地点:无限多元宇宙,传送开始嗯,宿舍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吗?是谁在说话?正躺着放空思想的翟仁有些奇怪,不过当他想睁开眼睛是,一股抑制不住的眩晕冲过头颅,翟仁就昏了过去。不知多久翟仁豁然睁开双眼,入眼是刺眼的白sè灯光,熟悉的天花板不见了,床也不见了,电脑也不见了,什么都不见了翟仁表示现在的他十分的慌张,抬起双手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嗯,还是自己的手。不过我身上的白大褂还有这周遭满满的试管还有各种看起来十分高大上的科研仪器是什么鬼?翟仁环顾四周,想从周围的环境里找到自己所熟悉的东西。不过很快的,翟仁便颓然的放弃了,他不记得学校里还有这么高端的科研室,翟仁颓然的坐到椅子上,看着周遭的形形sèsè穿着白大褂的研究人员走来走去,他感觉到一股凉凉的气息直冲颅顶。嘶。翟仁深呼吸了一口气,缓缓地吐出,心思也开始活泛起来,不为别的,只看这几个研究人员就知道了,一个个金发碧眼的,一看就不是祖国的人。翟仁的脑袋开始快速的转动起来,就目前的形式来说,至少是没有危险的,不过我要先确认这是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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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基因的我书评精选
柯師
公孙兰既然是大唐舞家,又是皇上与太子都踮记的美人儿,王源也可以下口吃——是不是连贵妃也一起收了!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捂裆派、(张开缝)
还望大家吾看,我看小说的历史也有十年了,也看过无数看了过后让人呕血的神作,但是和这本比起来简直就不能同日而语,这本看了过后我瞬间就想就地画个圈圈诅咒作者的念头,哎,罪过罪过贫僧数十载的修为就此毁掉了
曾今视伱如命◎
抄诗拜托抄对了行不?不行就百度一下,真是无语了,没那个文采就写莽的不就完了,非要假装自己很懂的样子?
流泉
看来40多章感觉写的真的不错,可到40章后看见兰心慧出场后,主角故意去找麻烦,真的是画蛇添足了,首先主角穿越,发现被别人整的家徒四壁,主角并没有什么带入原来死掉的那个人的思维,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对以前的事并没有什么强烈感触,可突然间就对一个女的发脾气,穿越的话,不应该对那女的好奇吗?而主角是仇视,不顾场合,我理解不了,假如你穿越了,日子还过得去,你会一来就仇视害死这具身体的人吗?不会,肯定不会,人都是自私的,在没有影响自己之前,人是不会那么对待别人的,明明写的很好,偏偏来强行插入一段让人别扭的情节,真的让人很不爽
阿莫西
前面都还说李林甫没有扳倒太子,反而被黄帝给傻了。怎么后面就没有一点先知先觉了?穿越者最大的优势在哪里?
小朱
这书看样子会火,先占个座,从一个小人物慢慢的变强大,没有那种无脑爽,心计,谋略,带兵打仗,给五星好评,哈哈哈
天行-沧桀
我以为安史之乱是全书的一个打高潮,然后我发现错了,是作者逗比的开始,作为一个统帅全局的元帅,心血来潮带着老婆冒险到敌人腹地去救几万军民,这是作者无东西可写用来逗自己还是逗读者啊。主角这是对数十万战士的生命不负责,对君主的重托不负责,对整个濒临破灭的国家不负责。
曾学文
我看了十年的小说,是一个老书虫了,看了很多的小说,一般的小说不看的,这本历史架空小说写的还可以, 大家可以看看
原色!!!
我想说这和王源有啥关系

!!!!!!!!!!!!!!!!!!!!!!!!!!!!!!!!!!!!!!!!!!!
子陌。
我一直对里边的一段内容不太理解啊。就是鬼宅那一段,男主一个魂穿人士,竟然不怕鬼!不怕鬼!!不怕鬼!!!还有没有王法了,大哥,没有鬼神,你特么怎么魂穿啊?还特么去揭穿人家,还有没有王法了!
小书童
懒得看了,垃圾一样的人物什么都参合,自己的定位都没摆好,开始就参与党争可能吗,那个年代,主角这种性格早死无数次了,看的几章就不想看了,一点都不符合逻辑,这就是瞎写,想到什么就写什么,纯粹凑字数
卤蛋
情节还是挺流畅的,可以读,小人物的发家史。后宫比较庞大,推了一个又一个。就是每遇大战总是自己做敢死队和斥候角色身先士卒,让人不能理解,书中给的理由未免牵强。不过估计是为了情节好看。
孙康
写到安史之乱 本以为作者会诡计叠出 精彩纷呈 但主角突然从谋士转为只靠武力不用头脑的莽夫 尤其是去千里外敌占区救颜真卿 前文没有任何铺垫 此战前完全没有交代如何救人 反而一味靠几个女人武力在千军万马中冲杀 自己放弃大帅身份 做为死士 突击城头 以一敌百 最蠢的是千里转进居然忘却了最初目的 由解救颜真卿变为解救敌占区的数万百姓 而主角只有3000人不到 到这里 我是彻底看不下去了 作者已经不动脑子了 只做复制描述 不做思考 哥们的文笔还是差点 幸亏不花钱
顿顿都有小动物
46章斗诗 剩下两首诗 一个杜甫 一个咸鱼 你马的 咸鱼的那首诗 是你马的白居易写的 你是欺负白居易生的晚拿他的诗给杜甫踩着作筏子?还是欺负我们没上过学???
自己写不来诗凑剧情就别写斗诗啊朋友?
还有啊 既然写古代小说 不要整天米啊秒啊 很出戏好不好 做好定位好吗 给没啥文化的人看就干脆写的无脑爽一些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
文章虎头蛇尾就不说了,勉强能看。但主角为什么要篡夺李唐江山,好好的替李唐守天下不好吗?最后一章还乱写,乱点科技树。
夜淋雨
套路总是一样,次次碰刺客,受伤快要死,主角把她救,事后拿剑指,完事讲农夫,农夫被狼吞,而且主角还被算计的那么深,抄那么多诗,不觉得别扭吗?主角才多大,其中写的很多都是经历过许多人生起伏,沧桑岁月后沉淀出来的词,怎么到这里一个小青年就能说出来?不会变味吗?看到个,就说一句诗句,不别扭吗?
苏三.
我记得月关有本书就是当坊丁遇刺客的剧情吧,作者就不能改一下搞个别的行业?更让人觉得有点恶心的是,本来遇到刺客不打算救的,一听对方说话是女人就果断出手了,还乐此不疲,帮人家东跑西跑。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你家楼道里躺了一个受伤的人,外面警笛大作,你会把她带回家?别闹了,整点现实的好吗。
至于公孙兰的描述,让我直接弃了。我已经猜到接下来作者的套路了,不仅辣眼睛更辣脑子。
0°以下
本人虽然不怎么通透此书,粗劣看一下,作者文笔功底不错,对场景和人物都描写的很细致入微,从坊丁到皇帝一步一步艰辛描写的很好,但是稍微有点拖拉。这只是本人观点。书荒时此书值得一看!
天回
小人物在历史中挣扎往上爬的无奈,穿越者洞穿历史、又不断翻开历史的大气。每个人都是一个故事,有配角又不全是配角。好书,希望能展开气象,给我们一个独特的视距。
高阶路痴
虽然作者时不时的加以说明以免文字过于唐突,但是注意细节的读者真的是这么好忽悠的吗。即使以不较真的心态来看小说,也必须默认书中人物是普遍智商下降50的设定。可惜了那些风流人物啊。